
中访网数据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河创建”)近日审议通过新版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》,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流程,强化内控与合规管理。新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、披露标准及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,旨在提升公司透明度,保障投资者权益。
根据公告,新制度涵盖定期报告、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,特别强调重大事件的及时披露义务,包括经营方针变更、重大投资、资产重组等22类情形。公司要求董事、高管及控股股东等严格履行信息报告义务,确保披露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此外,制度细化了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,明确其保密责任及违规处罚措施,防范内幕交易风险。
值得注意的是,新制度新增“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”条款,允许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等特殊情况下暂缓披露,但需在原因消除后及时补发公告。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核心负责人,将统筹协调各部门及子公司信息报送,并建立完备的档案管理机制。
江河创建表示,此次修订是为响应监管要求,优化公司治理结构。制度实施后,公司将通过强化内部审计、财务监督及责任追究机制,确保信息披露合规性。分析人士指出,此举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,降低潜在法律风险,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。
(注:江河创建股票代码未在公告中提及配资平台开户,投资者需以公开信息为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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